这么明显的东西,他们不收起来吗?
还是说,他们本不在乎我看到?
我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口红,一张。
牙刷,一张。
然后我打开衣柜。
老公的衣服挂在左边,我的挂在右边。
但右边的角落里,我看到了一件不属于我的衣服。
一件米色针织衫。
和今天会议室里那个女人穿的,一模一样。
我把针织衫拿出来,放在床上,拍了张照片。
然后我去翻床头柜。
第一个抽屉,老公的东西。烟、打火机、一副眼镜。
第二个抽屉,我的东西。护手霜、耳塞、一本书。
第三个抽屉。
我打开的时候,愣住了。
里面有一个文件袋。
文件袋上写着:“食间餐饮合伙协议”。
我把文件袋拿出来,打开。
里面是一份合同。
但不是一年半前那份。
是一份新的。
我展开合同,一行一行看下去。
甲方:林建军,出资0元,持股51%。
乙方:陈小雨,出资0元,以管理,持股30%。
丙方:周敏,出资100万,持股10%,为财务人,不参与经营决策,不享有表决权。
丁方若,合计持股9%。
我看着“丙方周敏”那一行,手在发抖。
持股10%。
财务人。
不参与经营决策。
不享有表决权。
我出了100万,他们给我10%?
我往下翻。
最后一页,是签字栏。
甲方签字:林建军。
乙方签字:陈小雨。
丙方签字:
空白的。
没有我的签名。
我盯着那个空白处,忽然明白了。
这就是他们的计划。
让我找不到原来的合同,然后拿出这份新的。
让我签字。
让我从51%的大股东,变成10%的“人”。
我把合同放回文件袋,放回抽屉。
然后我站起来,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
窗外天已经黑了。
我坐在黑暗里,没开灯。
脑子里乱得很。
一年半前,我拿出100万的时候,老公说:“这是咱俩的店。”
今天,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她只是人。”
陈小雨。
那个叫小雨的女人,她是谁?
为什么她的名字会出现在合同上?
为什么她的东西会出现在我的卧室里?
为什么老公让她叫“建军哥”?
我想了想,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搜索“陈小雨”。
没有这个人。
我打开老公的朋友圈,往下翻。
他很少发朋友圈,一年也就三四条。
但我翻到了一条。
一年前的,店开业那天。
配图是店门口的照片,红色的横幅,黄色的花篮。
照片的角落里,站着一个人。
长头发,淡妆,侧脸。
我把照片放大。
是她。
陈小雨。
店开业那天,她就在场。
可我那天也去了。
为什么我没见过她?
我继续往下翻。
翻到了三年前的一条。
三年前,是我和老公结婚那年。
那条朋友圈是结婚前一个月发的,配文是:“十年,画上句号。”
配图只有一张。
一只手,女人的手,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手链。
评论区有人问:“终于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