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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

作者:玲儿爱手工

字数:103746字

2026-01-20 06:17:36 连载

简介

小说《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的主角是林招娣,一个充满个性和魅力的角色。作者“玲儿爱手工”以其独特的文笔和丰富的想象力,为读者们带来了一个充满奇幻色彩的世界。本书目前连载,喜欢阅读的你千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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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砸在瓦片上,噼啪作响,像是要把这破屋顶生生凿穿。

林招娣缩在柴房最里头的角落,背抵着湿冷的土墙,膝盖死死顶在口。闪电划破夜空的刹那,她瞥见柴堆边那只破陶碗里的水早漫过了半指,浑浊的水面映着窗棂外歪歪扭扭的树影,跟鬼似的。雨水顺着墙缝往里头渗,把她身下的草席泡得发,边缘洇出一大圈深褐。

“哐当!”

柴房门被一脚踹开,冷风夹着雨丝灌进来,吹得她打了个寒颤。林德发高大的身影堵在门口,蓑衣上的雨水往下淌,滴在泥地上砸出小坑,手里那杆黄铜烟锅在黑暗中泛着点暗光。

“扫把星!躲这儿偷懒?”他嗓子哑得像砂纸磨木头,脸上那道从眉骨斜到嘴角的疤,在又一道闪电里显得格外狰狞,“老子问你,昨天翻你柴堆,看见个破本子没有?”

招娣浑身一僵,手指下意识往怀里按了按。那本巴掌大的簿子,用油布裹了三层藏在墙洞深处,是母亲秀英留给他的命子——封面上“1969年3月·军工第七所实验记录”几个字,她看了四年,早就刻进了骨子里。纸页边缘那几处深褐印记,是母亲涸了四年的血。

“没、没看见。”她声音细若蚊蚋,埋着头不敢看他。

林德发嗤笑一声,迈着大步走进来,柴房瞬间显得仄又压抑。他那双粗糙的大手在草里胡乱扒拉,眼睛跟鹰似的扫来扫去,嘴里嘀嘀咕咕:“鬼才信!你娘当年是城里军工所出来的,那破本子指不定藏着啥值钱玩意儿,肯定是你藏起来了!”

招娣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母亲咽气那年她才六岁,只记得母亲冰凉的手指攥着她,断断续续说:“这簿子……不能丢……不能给别人看……活不下去了……就找西南军区……陈……”

陈什么?母亲没说完就断了气,只留下这枚黄铜怀表,表针永远停在三点十七分——她停止呼吸的时刻。招娣下意识摸出怀表,表盖锈蚀得厉害,内侧刻着的“赠爱妻秀英”几个小字,被她摩挲得发亮。

“搜不出来是吧?”林德发停下动作,烟杆敲了敲她头顶的土墙,“给我出来!让全村人看看,你这克星是怎么忘恩负义,私藏东西的!”

雨还在下,豆大的雨点砸在脸上生疼。招娣赤着脚踩进积水里,冰凉刺骨,底下的小石子硌得她脚底发麻。院门口聚着七八个人,披着蓑衣或顶着麻袋,影影绰绰的,跟看猴戏似的。

“德发,这大半夜的,孩子怪可怜的……”有人小声嘀咕。

“可怜?”林德发冷笑,转身从柴房檐下拎出个灰布袋子,高高举起来,“她吃我的住我的,还敢私藏粮食!当我林德发是冤大头?”

招娣的眼睛一下子红了。那是她攒了三个月的粮,半袋子地瓜,还有一小捧玉米粒,是她每天从那半碗数得清米粒的稀粥里省下来的,藏在柴堆最深处,等着哪天能逃出去。

“给我扔了!”林德发手臂一扬,袋子“扑通”一声砸进村口老槐树下的泥坑里,浑浊的黄泥水瞬间吞没了布袋。

人群里传出低低的哄笑声。

“去,捡起来!”林德发用烟杆指着泥坑,眼神狠厉,“让大家看看,你这贼手有多脏!”

招娣站着没动,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你聋了?”林德发一脚踹在她后腰上,力道大得让她踉跄着扑到泥坑边,泥水灌进鼻孔,呛得她剧烈咳嗽。

她撑起身子,看见泥坑里那截灰布还露在外面,伸手想去够,林德发的脚又踹了过来,正踢在她侧肋上。“咚”的一声,她整个人滚进泥坑,泥浆瞬间淹没口,冰冷厚重,像无数只手拽着她往下沉。

“就你这贱命,也配吃粮食?给我吃泥巴去吧!”林德发的声音混着雨声,扭曲又刺耳。

招娣在泥浆里挣扎,泥水灌进嘴里,又苦又腥。但她没顾上爬起来,反而借着翻滚的姿势,蜷缩起身子,死死护住左——草席下的针线早就被她摸出来,把油布裹着的笔记缝进了棉袄内衬,刚好在肋骨最窄处,只要不拆开衣服,就搜不出来。

缝的时候她的手一直在抖,不是冷,是饿,也是怕。针尖扎进手指,血珠冒出来,她咬着下唇没出声,只是一针一针缝得又密又紧,歪歪扭扭的针脚,藏着她最后的希望。

够了。

这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劈进脑海。四年了,她睡柴房,吃剩饭,挨打挨骂,被全村人指着脊梁骨叫“克星”。母亲留下的东西一件件没了,呢子大衣被换了酒,钢笔被弄丢,连照片都被烧了,只剩这怀表和笔记。现在,连活下去的粮都没了。

她趴在泥浆里,一动不动,耳朵贴在泥面上,能听见自己沉重的心跳。岸上的笑声渐渐停了,有人说:“德发,差不多了,再这样下去孩子要没气了。”

林德发啐了一口:“死不了,贱命硬着呢。”

招娣慢慢撑起身子,泥浆顺着头发往下淌,她抹了把脸,露出一双通红的眼睛。林德发已经转身往屋里走,围观的人也渐渐散去,脚步声噼啪踩水,越来越远。

她爬出泥坑,浑身都是泥浆,赤脚站在积水里,脚底辣地疼——一道口子正往外渗血,不知道是被石子划破的,还是摔进泥坑时蹭到的。她从袖口摸出那张草纸,是林德发卷烟剩下的,边缘参差不齐,上面用她的血写着“西南军区陈振国”七个字。

刚才在柴房,她实在找不到笔,咬了左手食指,把草纸铺在燥的稻草上,写得极慢极重,每一笔都按压着指尖,让血珠渗进纸页,写完又用稻草吸血迹,生怕被雨水冲花。

闪电再次亮起,村口主路尽头那个墨绿色的邮筒格外显眼。公社去年装的,村里没几个人识字,大多时候都是空着的,锈迹斑斑。

跑!

招娣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她赤着脚,踩着泥水往邮筒跑去,啪嗒啪嗒的脚步声,被滚滚雷声掩盖。经过林德发家窗口时,她瞥见里面昏黄的油灯光,林德发正端着酒碗,醉醺醺的。

邮筒冰凉的铁皮贴着掌心,投信口的横缝里正往里淌雨水。她把草纸掏出来,纸卷有点软,但血字还清晰。试着往投信口塞,却被泡得发皱的纸卡住,一用力推进去,又被雨水冲得贴在了筒壁上。

不行!这样邮差肯定看不见!

招娣急得鼻尖冒汗,突然想起草席下母亲留下的那截细麻绳。她赶紧摸出来,把草纸紧紧卷成小筒,用麻绳牢牢捆住,蘸着雨水润软边缘,踮起脚把纸筒往下放,悬在邮筒内部中段,不贴壁也不落地,再把麻绳另一端系在投信口的锈孔上,轻轻扯了扯,挺结实。

做完这一切,她退后两步,仰头任由暴雨浇在脸上,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念:“陈振国……你一定要收到……”

转身往柴房跑时,脚底的伤口更疼了,每跑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她闪身进了柴房,反手上那形同虚设的木销,背靠着门板滑坐到地上,大口喘气。

浑身湿透的衣服往下淌水,在地上积了一小滩。她从柴堆里翻出块捡来的破布,用生锈的针和接起来的线,歪歪扭扭地缠在脚底,当作裹脚布。

雨势渐渐小了,东方天际泛起一丝极淡的灰白。招娣摸出怀表,贴在耳边,虽然早就停了,但她好像能听见母亲的心跳。棉袄内衬里的笔记硌在口,硬硬的,像一颗不肯熄灭的心脏。

天快亮了。

她知道,林德发发现她不在柴房,肯定会骂会找,但他绝不会想到,一个十岁的孤女,敢连夜逃跑。

三十里路外的镇上邮局,她要去守着,看那封信有没有被取走。如果取走了,就等;如果没取走,她就再写一封,直到有人看见为止。

窗外的雨,终于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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