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大哥出差,她一个人带不了孩子。
一个星期。
七天。
我白天上班,晚上回来还得给五个人做饭——我、陈磊、婆婆、周敏、乐乐。
周敏什么都不。
不做饭,不洗碗,不收拾屋子,连自己换下来的衣服都扔在客房床上。
第五天的时候,我实在受不了了。
我说:“嫂子,你换下来的衣服能自己洗一下吗?”
她愣了一下。
然后笑了。
“哎呀,我在家都是用洗衣机的,你们家的洗衣机我不太会用。”
我说:“按开关就行。”
她没说话,低头看手机。
晚上,陈磊跟我吵了。
“她是客人,你让客人洗自己的衣服?”
“她住了五天了,还是客人?”
“她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你就不能帮帮忙?”
“帮忙?我上了一天班回来给五个人做饭,还要洗她的衣服,这叫帮忙?”
陈磊看着我,表情很复杂。
他说:“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以前你不是这种人。”
这种人。
什么种人?
不愿意当免费保姆的人?
我没再说话。
那是第三次。
第四次是上个月。
周敏打碎了我妈留给我的玉镯。
我妈三年前走的。那个镯子是她留给我的唯一东西。
不值什么钱。
但那是我妈的。
周敏来家里做客,拿起来看了看,说“挺好看的”,然后手一滑——
“啪。”
碎了。
裂成三截。
我蹲在地上捡碎片,眼泪掉下来了。
周敏站在旁边,说:“哎呀,真不好意思。”
就这一句。
没有说赔。没有说对不起。
“哎呀,真不好意思。”
像打碎了一个杯子。
陈磊回来以后,我跟他说了。
他第二天拿回来一个镯子。
“给你,赔你的。”
我接过来看了看。
假的。
几十块钱的东西。
“我妈的镯子是和田玉的。”
“我知道,但我问了,修不了。这个先戴着吧,差不多的。”
“差不多?”
“你别揪着不放了,她又不是故意的。”
我看着手里那个假镯子。
他甚至不知道他妈留给我的东西值多少钱。
不,他知道。
他只是觉得不重要。
嫂子打碎的,所以不重要。
那是第四次。
我没吵。
因为我发现,吵没有用。
他永远站嫂子那边。
永远。
我不知道为什么。
直到今天下午,我看到了那个银行APP里的转账记录。
每月5000。
持续两年。
收款人备注:敏敏。
我站在厨房里,闻着排骨汤的香气,忽然觉得好笑。
十二道菜。
全是我做的。
而他拿我们的钱,每个月给“敏敏”转5000。
锅里的排骨翻了一个滚。
我拿起手机,截了图。
二十四笔。
一笔不少。
2.
年夜饭六点开始。
大哥陈刚还在外地——他在工地上做经理,年年赶工期,今年又没回来。
周敏带着乐乐三点就到了。
乐乐现在五岁了,虎脑的,进门就往沙发上跳。
“婶婶!我要喝可乐!”
我从厨房探出头:“冰箱里有。”
他自己去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