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您查过她身份证没有?”
妈妈看着我。好像我说了什么特别恶毒的话。
“她是我女儿。我查她身份证?”
“她不是您女儿,”我说,“我才是。”
妈妈愣了一下。
然后她说了一句我这两辈子都忘不掉的话。
“你?你除了每个月打那点钱,你做过什么?”
那点钱。
每个月三千。五年。十八万。
那点钱。
我没有回答。
从那以后我不再劝了。
不是放弃了。
是开始准备了。
3.
准备是从重生第一年就开始的。
上辈子我在妈妈去世后才去查。这辈子,方琳第一次出现在妈妈家的第二个星期,我就请了调查公司。
花了我两万八。
调查公司的人问我:“调查一个才认识两周的人?”
我说:“嗯。”
他大概觉得我有病。
不过他还是查了。
但这些是后面的事。
现在我要说的是第五年发生的事——就是换锁之前那几个月。
今年清明节。
爸爸的忌。
我从早上就在等妈妈的电话。
上辈子每年清明,我和妈妈一起去公墓。她会带一壶白酒、一包花生米。爸爸生前爱喝两口。
今年她没打电话。
我打给她。
响了六声,接了。
“妈,今天清明——”
“我知道。小琳带我去古北水镇了,明天回去。你替我给你爸上个香。”
背景音很吵。像是在景区。
方琳的声音凑过来:“妈,快看那个!好漂亮!”
妈妈笑了。“行了小燕,你自己去吧。”
电话挂了。
爸爸去世第六年,妈妈第一次没去给他扫墓。
她在古北水镇看风景。
我一个人去了公墓。
带了一壶白酒。一包花生米。
我把酒倒在墓碑前。
没有说话。
蹲了很久。
花生米没打开。我攥着那包花生米,指节发白。
旁边一家子来扫墓,小女儿扶着她妈妈下台阶。
我站起来,走了。
花生米留在了墓碑前面。
那是爸爸爱吃的牌子。
妈妈以前每年都记得买。
清明过后第三天。
我回了一趟妈妈家——那时候锁还没换。
妈妈不在。方琳也不在。
我用备用钥匙开的门。
客厅里多了很多东西。方琳买的。新的空气净化器、新的沙发垫、新的窗帘。
茶几上有一本相册。
翻开。
全是方琳和妈妈的合照。按年份排的。第一页贴着标签:“我和妈妈的五年。”
我一页一页翻。
旅游的、过节的、做饭的、逛超市的。方琳笑得很甜,妈妈笑得很幸福。
整本相册没有我。
不是被裁掉了。是从来就没有放进去过。
我合上相册。
放回原位。
然后我看到了茶几下面的文件袋。
牛皮纸的。没封口。
我抽出来。
里面是一份遗嘱。
妈妈手写的。期是上个月。
“……位于朝阳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的房产,在本人去世后由方琳继承……”
方琳。
不是“女儿方琳”。是“方琳”。
像写自己亲生女儿的名字一样。
遗嘱最后一行字:
“李小燕有工作有收入,不需要这套房子。方琳从小没有家,这套房子就是给她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