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眨了下眼:“……你说什么?”
他把片子举到灯箱下,指着空着的一侧肾窝:
“这里,是原本左肾的位置。你身体没有明显手术创口,但有术后愈合痕迹。”
“这不是先天缺失,是后天取走的。”
我喉咙发紧:“什么时候的事?”
医生说:“从你18岁开始的体检记录里就没有左肾标注……再早我们查不到。”
我强忍住颤抖:“我有过手术记录吗?”
他摇头:“无相关住院登记。”
我死死盯着报告,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体弱”。 却没想过,那是因为——我不是完整的。
我不是一个人。
我是一具曾经完整,后来被拆过,再缝回来的残件。
我调出了高三时的住院明细,上面只有一句:
“患者突发腰痛,建议保守治疗,静养出院。”
没有记录,没有术后随访。
但在医院的“用药申请系统”里,我查到了一笔极为诡异的调剂条目:
“镇痛+抗排异联合使用”
抗排异。
那是器官移植后,才需要的药物。
我在术后第三天被“带回家休养”,吃的“调养丸”,原来是抗排异处方药混装糖衣。
我把这份报告带去找医院质问。
主任笑得很温柔:
“你当年状态不太好,是你母亲签的病危同意书。”
“器官摘除是为了挽救你的命。”
“而且你不是活得好好的吗?”
我气得发抖:“那我怎么没在身份证上,看到我同意捐肾?”
他耸耸肩:
“你现在活着,说明我们做对了。”
06
我回到老家。
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个旧铁皮文件盒。
这是我妈最宝贝的东西,连户口本都舍不得放在外面。
我拆开一看,里面果然夹着一份泛黄的文件,角落处压着两百块旧版百元钞票。
那是我高三那年,医院开出的器官摘除“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手写签名潦草,但还是能辨出——是我爸妈的名字。
那年,我十八岁。
他们没有告诉我,只是在文件上勾了“自愿”,签了期,按了红手印。
落款下面有个备注:
“器官授权人同意将摘除肾脏用于匿名公益移植,授权转交器官协调员处置。”
再翻一页,是另一份表格。
表格右下角标着一串字母编号:Z-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