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我说,“你等的那个人,不会回来了。”
“因为我要先把他甩了。”
5.
从咖啡店出来,我没有直接回家。
我去了银行。
查了一下我们的共同账户。
然后我发现了一件事。
那个账户里的钱,比我想象的要少。
少了大概……20万。
我仔细看了看流水。
转给林小曼的钱,不是从老公的工资卡转的。
是从我们的共同账户转的。
也就是说——
这三年,老公不止拿了他自己的钱给林小曼。
他还拿了我的钱。
我盯着那些数字,心里很平静。
平静得可怕。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结婚的时候,婆婆让我出15万装修款。
我出了。
然后婆婆说,“小周的工资要还房贷,你们以后的生活费,你多担待一点。”
我也担待了。
每个月的生活费,基本都是我出。
买菜、水电、物业、常开销。
老公的钱,除了还房贷,几乎都是他自己花。
或者说——
花在了林小曼身上。
三年。
三年来,我出了15万装修款、2万份子钱、每个月大几千的生活费。
加起来,大概也有20多万。
而我老公呢?
他用我们的共同账户,给前女友转了87万。
87万。
足够在我们这个城市付一套小房子的首付了。
我看着那些数字,突然笑了。
婆婆说我不会来事。
她说得对。
我确实不会来事。
我不会像她那样,把儿媳妇当提款机。
我不会像她儿子那样,一边花老婆的钱,一边养着前女友。
我不会来这种事。
我只会——
让他们付出代价。
我拿出手机,拍下了所有的转账记录。
然后我去找了一个人。
我大学室友,现在是律师。
“查清楚了。”她看着那些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