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陈志的脸。
想起他第一次来我家时,那双转得飞快的眼珠子。
想起他结婚时叫的那声“妈”。
想起这十年里,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哎,排骨放厨房。”
“您那房子,以后是不是给我们?”
“您一个人住那么大房子,不浪费吗?”
“您早点把房本给我们,我们还能孝顺您几年。”
还能孝顺我几年。
他的意思是——您早点死,房子早点到手。
我在病床上,慢慢笑了。
好。
你要等,我就让你等。
等到你等不下去为止。
手术很顺利。
出院那天,没人来接我。
陈曼说她要上班。
陈志说他有事。
我自己打车回家。
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帮我提行李,扶我上楼。
我给他多加了二十块钱。
他说不用。
我说:“拿着吧,你比我女婿强。”
他没听懂,但还是收了。
我回到老房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拿起电话,打给了一个老朋友。
“老张,你那个律师朋友,能帮我介绍一下吗?”
律师姓周,四十多岁,戴眼镜,说话很专业。
我把情况跟他说了一遍。
他听完,沉默了一会儿。
“阿姨,您是想保住房子?”
“对。”
“您女儿是独生女?”
“对。”
“那按照法律,您去世后,房子会由您女儿继承。她丈夫作为女婿,没有直接继承权,但如果您女儿先于他去世,或者他们离婚时房产已经在您女儿名下……”
他说了很多。
我听完,问了一句话。
“如果我有其他继承人呢?”
周律师愣了一下:“您还有孩子?”
“没有。”
“那您的意思是……”
“我想领养一个。”
周律师看着我,表情很复杂。
“阿姨,领养是可以的。但您的年龄……”
“五十三。”
“法律规定,领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与被领养人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不适用无配偶男性领养女性的限制。但您作为单身女性……”
“我可以领养男孩。”
他想了想:“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民政部门会评估您的条件。”
“我有房子,有存款,有退休金。”
“那应该问题不大。”
我点点头。
“帮我办。”
领养的手续很复杂。
评估、审核、公示、等待。
前前后后用了两年。
这两年里,我没跟任何人说这件事。
陈曼不知道。
陈志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出门“办事”。
陈志问过一次:“妈,您最近老出门,忙什么呢?”
我说:“跳广场舞。”
他“哦”了一声,没再问。
他不关心我忙什么。
他只关心我什么时候死。
3.
两年后,我见到了那个孩子。
他叫小海,五岁。
父母车祸去世,爷爷也不在了,一直住在福利院。
第一次见面,他躲在工作人员身后,不敢看我。
我蹲下来,跟他平视。
“小海,你好。”
他不说话。
“我叫周美芬,你可以叫我。”
他还是不说话。
我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熊玩偶,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