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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想起陈志的脸。

想起他第一次来我家时,那双转得飞快的眼珠子。

想起他结婚时叫的那声“妈”。

想起这十年里,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哎,排骨放厨房。”

“您那房子,以后是不是给我们?”

“您一个人住那么大房子,不浪费吗?”

“您早点把房本给我们,我们还能孝顺您几年。”

还能孝顺我几年。

他的意思是——您早点死,房子早点到手。

我在病床上,慢慢笑了。

好。

你要等,我就让你等。

等到你等不下去为止。

手术很顺利。

出院那天,没人来接我。

陈曼说她要上班。

陈志说他有事。

我自己打车回家。

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帮我提行李,扶我上楼。

我给他多加了二十块钱。

他说不用。

我说:“拿着吧,你比我女婿强。”

他没听懂,但还是收了。

我回到老房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拿起电话,打给了一个老朋友。

“老张,你那个律师朋友,能帮我介绍一下吗?”

律师姓周,四十多岁,戴眼镜,说话很专业。

我把情况跟他说了一遍。

他听完,沉默了一会儿。

“阿姨,您是想保住房子?”

“对。”

“您女儿是独生女?”

“对。”

“那按照法律,您去世后,房子会由您女儿继承。她丈夫作为女婿,没有直接继承权,但如果您女儿先于他去世,或者他们离婚时房产已经在您女儿名下……”

他说了很多。

我听完,问了一句话。

“如果我有其他继承人呢?”

周律师愣了一下:“您还有孩子?”

“没有。”

“那您的意思是……”

“我想领养一个。”

周律师看着我,表情很复杂。

“阿姨,领养是可以的。但您的年龄……”

“五十三。”

“法律规定,领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与被领养人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不适用无配偶男性领养女性的限制。但您作为单身女性……”

“我可以领养男孩。”

他想了想:“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民政部门会评估您的条件。”

“我有房子,有存款,有退休金。”

“那应该问题不大。”

我点点头。

“帮我办。”

领养的手续很复杂。

评估、审核、公示、等待。

前前后后用了两年。

这两年里,我没跟任何人说这件事。

陈曼不知道。

陈志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出门“办事”。

陈志问过一次:“妈,您最近老出门,忙什么呢?”

我说:“跳广场舞。”

他“哦”了一声,没再问。

他不关心我忙什么。

他只关心我什么时候死。

3.

两年后,我见到了那个孩子。

他叫小海,五岁。

父母车祸去世,爷爷也不在了,一直住在福利院。

第一次见面,他躲在工作人员身后,不敢看我。

我蹲下来,跟他平视。

“小海,你好。”

他不说话。

“我叫周美芬,你可以叫我。”

他还是不说话。

我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熊玩偶,递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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