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那些“承诺”的证据。
但是,记录被我删过。
那时候,我定期清理聊天记录,觉得占内存。
现在想想,真是蠢到家了。
不过,有一条记录我没删。
2020年公司年会,王总喝多了,给我发的语音:
“小苏,你放心,股权的事我记着呢。等融资完成,5%是你的。”
这条语音我一直留着。
当时觉得是承诺。
现在觉得是证据。
我又打开电脑,找到了邮箱里的加班记录。
公司没有打卡系统,但我有记录工作志的习惯。
2019年:加班约350小时
2020年:加班约480小时
2021年:加班约520小时
2022年:加班约400小时
2023年:加班约380小时
五年,超过2000小时。
没有一分钱加班费。
因为王总说,“你是合伙人,合伙人不算加班”。
我又翻出了文档。
三个核心,从方案到执行,所有文件都是我做的。
方案上有我的署名,邮件里有我的记录。
这些都是证据。
接下来,最重要的事。
那份《股东分红确认书》。
我把照片放大,仔细看了看。
确实是李伟杰的名字。
确实是5%的股权。
签字期确实是2019年8月15。
也就是说——
王总在2019年就把股权给了小舅子,却在之后的五年里,一直用“承诺”骗我加班。
这不仅是不诚信。
这是欺诈。
我深吸一口气,打开浏览器,搜索“股权承诺 欺诈 劳动仲裁”。
一条条结果跳出来。
我看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给一个律师朋友打了电话。
“小苏,你这个情况……”他沉默了一会儿,“不太好办。”
“为什么?”
“口头承诺很难作为证据,除非你有录音或者书面文件。”
“我有一条语音。”
“什么内容?”
我把语音转给他听。
他又沉默了。
“这条语音……有一定效力,但对方可以辩称是酒后戏言。”
“那怎么办?”
“你需要更多证据。比如,公司有没有‘股权激励计划’的文件?有没有其他员工知道这件事?”
我想了想。
“公司财务每年都会做‘股权激励支出’的账目,我见过。”
“如果你能证明公司有股权激励计划,而你作为核心员工却被排除在外,同时公司又以股权为名让你超额工作……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什么性质?”
“可能涉及劳动欺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能赔多少?”
“看情况。如果认定加班事实,加班费可以追溯。如果认定欺诈,可能还有额外赔偿。但我要提醒你,这种官司不好打,取证很难,周期很长。”
“我不怕。”
“你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
我挂断电话。
手机上多了一条微信。
是王总发的。
“小苏,听说你还没走?交接完了赶紧办手续吧,别耽误大家时间。”
我看着这条微信,笑了。
王总,你着急了?
你是不是发现,我在李伟杰工位待得有点久?
你是不是担心,我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我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