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来才知道,他说的“局”是会所里的商务饭局,请的是几个娱乐圈的人,想帮女主牵个线。女主沈念雪想进影视圈,手里有个本子,缺缺平台缺人脉,傅沉舟攒这个局就是为了帮她搭桥。
而我,作为一条狗,本来是不配参加的。
但是傅沉舟说,他一个人在家老拆家,说明精力太旺盛,得多遛。
我:“……”
行吧。
第二天晚上,我被塞进了他的迈巴赫后座。
他穿着一身深灰色的高定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侧脸在路灯下像杂志封面。我趴在真皮座椅上,看着他专心开车的侧脸,狗脑子开始飞速运转。
今天的饭局是帮女主的。
女主沈念雪,这本书的女主角,男主顾淮舟的青梅竹马,傅沉舟的前女友。书里她是个很有事业心的姑娘,分手后还愿意找前男友帮忙,而傅沉舟也确实帮了,帮到最后把自己帮进了男配的位置。
我不能让他帮。
但是我怎么说?
我现在是一条狗。
一条只会拆家和嗷呜的哈士奇。
车停在会所门口,有服务生过来开车门。傅沉舟牵着我走进电梯,上到顶层,推开一个包间的门。
里面已经坐了四个人。
都是中年男人,戴着名牌手表,端着红酒杯,看着像有钱人。其中一个光头看见我,乐了。
“哟,傅总,怎么还带条狗来?”
傅沉舟面无表情地坐下,把我拴在沙发腿上。
“家里的,不放心单独放着。”
“理解理解,”光头笑着,“拆家是吧?我儿子也养一条,那家伙,沙发啃得跟狗啃的一样——哦不对,就是狗啃的。”
几个人笑起来。
傅沉舟没笑。
他端起酒杯,开始进入正题。
我蹲在沙发腿边上,竖着耳朵听他们聊天。什么,什么资源,什么平台,什么排期……我听不太懂,但能看出来那几个人对傅沉舟说的本子挺感兴趣,光头已经开始问具体细节了。
情况不妙。
我得点什么。
我四处看了看,发现包间角落里立着一个麦克风架,上面放着两只无线麦克风。
我的狗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说就。
我挣了挣脖子上的狗绳——拴得还挺紧,但我是一条哈士奇,哈士奇有的是办法。我扭过头,开始用牙啃绳子。
三分钟后,绳子断了。
傅沉舟正背对着我跟光头说话,没注意到我。
我悄无声息地站起来,悄无声息地走向角落,悄无声息地叼起一只麦克风。
然后我跳到沙发上。
然后我把麦克风放在嘴边。
然后我——
“嗷呜——”
一声狼嚎,响彻整个包间。
所有人齐刷刷转过头来。
我站在沙发上,两只前爪抱着麦克风,仰着脖子,用尽全身力气继续嚎:“嗷呜——嗷呜——汪汪汪汪——嗷呜呜呜呜——”
那个嚎叫通过音响放大三倍,震得水晶吊灯都在晃。
光头手里的红酒杯掉在地上,碎了一地。
“我!这什么玩意儿!”
另一个人捂着耳朵往后躲:“关掉!快关掉!”
傅沉舟腾地站起来,朝我冲过来。
我叼着麦克风跳下沙发,开始绕着包间狂奔。他追我,我跑;他堵我,我钻;他伸手抓我,我一扭屁股躲开。一边跑一边嚎,嚎得撕心裂肺,嚎得荡气回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