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三套房的购房合同、首付转账凭证、八年月供还款记录打印出来,放在她面前。
一摞纸,二十多页。
“三套房,首付一百八十七万,月供还了一百万。全部是我出的钱。”
她翻了几页。
“房产证上写的谁?”
“第一套和第三套写的两个人名字。第二套写的他。”
“第二套写他?”
“买的时候他说,两套写你名字了,这套写我的,显得公平。”
我笑了一下。
“我当时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周敏没笑。
“这套比较麻烦。但首付和月供全是你出的,有转账记录,可以主张。”
“我不想主张。我想全拿回来。”
她看着我。
“三套全部?”
“全部。”
“有一个办法。”她放下咖啡杯,“婚内财产协议。如果他愿意签——”
“他会签的。”
“你怎么确定?”
“因为他比我更急。”
我把手机递给她。
屏幕上是陈浩三天前的搜索记录。
“婚内房产如何过户”
“夫妻一方不知情能否过户”
“离婚财产分割比例”
周敏看完,抬起头。
“他想先下手。”
“对。”我点头,“他以为我不知道。”
“那你的意思是……”
“让他先动。”
我看着她。
“他急着签协议,我就给他一份协议。”
周敏慢慢笑了。
“你变了,宋清。”
“不是变了。”
“是醒了。”
5.
我花了一周时间,把陈浩和“甜”的所有信息都查清楚了。
“甜”本名叫刘甜甜。
24岁。
陈浩公司今年新招的前台。
身份证信息是我从陈浩手机备份里找到的。他帮她办过一次酒店入住,拍了身份证照片存在相册里。
我用这个名字,查到了更多东西。
首先,是一套出租房。
朝阳区某小区,一居室。
月租4500。
签约人:陈浩。
我是在一个租房APP上查到的。陈浩手机上装了这个APP,登录记录还在。
合同从两年前开始。
也就是说,他给刘甜甜租了两年的房子。
4500×24=108000。
十万八千。
其次,是一辆车。
大众Polo。
落地价九万三。
微信聊天记录里,刘甜甜发了一张车钥匙的照片,配文是三个字:“谢谢哥。”
陈浩回:“喜欢就好,宝贝。”
九万三。
最后,还有零零碎碎的转账。
化妆品。衣服。包。吃饭。开房。
我打开电子表格,一笔一笔录入。
最终数字:
每月固定转账:216000
租房两年:108000
买车:93000
其他消费:约65000
合计:482000。
四十八万两千。
我盯着这个数字看了很久。
他嫌我看病花三万五。
他给别的女人花了四十八万。
三万五嫌多。
四十八万不嫌。
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那个女人叫他“哥”,让他开心。
我帮他买房、还贷、做饭、洗衣服、照顾家。
但我不叫他“哥”。
所以我不值三万五。
那天晚上,陈浩回来很晚。
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