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蕾说冷静,意思是“你别亏”。
“你现在有几件事要搞清楚。”她掰着指头数,“第一,首付到底谁出的,他说三十五万是他的,你出了没有?”
“首付是他账户转的。但我们买房之前,我转了十五万到他卡上,当时说的是一起凑首付。”
“转账记录还在吗?”
“在。”
“好,第一条有了。第二,五年的月供,你是不是每个月转了三千九?”
“是。”
“流水能拉吧?”
“能。”
“第三——”杨蕾看着我,“你有没有想过,他说首付是‘借’你的,是为了什么?”
我没说话。
“他是想让你净身出户,方琳。房子他名下,首付他出的——他是这个说法。月供你转给他的那些,他可以说是家用、是生活费、是还他的‘借款’。最后你什么都分不到。”
我端着咖啡杯,杯壁很烫。
“他算计了多久?”我问。
杨蕾看着我。
“可能从买房那天起。”
那天晚上我没回家。
住在杨蕾家的客房里。
睡不着。
打开手机备忘录。
我没建文件夹。没做表格。
我就是开始写。
一行一行写。
凭记忆。
装修那年——
我出了地板、墙漆、厨房瓷砖,他出了木工和刮腻子。
我那部分:四万八。
他那部分:三万一。
差额:一万七。
家电——
总共三万七千。AA各一万八千五。
但灯具、窗帘、五金件、收纳全是我买的:八千四。
物业费——
一年四千二,五年,两万一千。全是我。
婆婆住了三次,多出的开支——
粗算,七千到八千。
菜钱——
名义上轮着买。但他“轮到”的那些周,有一半在加班、出差、忘了。我补上的次数?数不清了。
过年人情——
他家的,我出一半。我家的,我出全部。每年差额大概两千到三千。五年一万多。
我一行一行写下去。
写到凌晨两点。
数字一个一个冒出来。
不是在做Excel。
是在一笔一笔确认自己被骗了多久。
每写一行,口就紧一下。
不是愤怒。
是一种迟来的清醒——
原来这就是他的“公平”。
他的公平,是只算他想算的。
不想算的,全当看不见。
而我配合了五年。
写完最后一行,我把手机扣在枕头旁边。
天快亮了。
杨蕾家的客房窗帘很薄,光透进来。
我闭着眼。
脑子里全是数字。
6.
第二天,杨蕾帮我约了一个律师。
陶律师,四十多岁,做婚姻案子十几年了。
她听我说完,问了一个问题。
“首付三十五万,你说你转了十五万给他,他的账户再统一转出去的。那他那二十万,是他自己的钱吗?”
我愣了一下。
“应该……是吧?”
“你确定?”
“你什么意思?”
陶律师把笔放下。
“我办过很多类似的案子。男方声称首付是自己出的,但实际上有一部分是父母打过来的。如果他父母在买房前转了一笔钱到他账户,那这部分到底算赠与还是借贷,性质完全不同。你去查一下他的银行流水——买房前三个月内,有没有大额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