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个闺蜜叫什么?”
“方小曼。”
不是赵丽。
但模式一模一样。
刘燕说:“我们群里二十三个人,每个人都有一个‘朋友’或者‘闺蜜’介绍来的。我后来摸清楚了——这家中介公司有一个专门的渠道体系。”
“什么意思?”
“就是他们不招渠道为正式员工。他们在外面找人,通常是女的,社交能力强,朋友多。然后培训她们怎么‘介绍’客户来买房。话术都是现成的——‘帮你找了个好房源’‘我朋友是做这行的’‘这个价格很合适’。”
我沉默了。
刘燕继续说:“她们的佣金是成交价的3%-5%。但真正赚的不是佣金——是差价。中介把房子的价格抬高,多出来的钱,中介拿大头,渠道拿小头。”
“所以她们不只是‘介绍’,她们是故意让客户多花钱。”
“对。”
“你怎么查到这些的?”
“我找了律师。”刘燕说,“律师说,如果能证明渠道人员隐瞒了和中介的关系,故意抬高成交价,构成消费欺诈。但取证很难。因为合同是客户自己签的,人家可以说是市场价。”
“那怎么办?”
“人多力量大,”刘燕说,“一个人,证据不够。二十个人一起,同一个模式,同一家公司——那就不是‘个案’了,那是系统性欺诈。”
我说:“我可能有一样东西。”
“什么?”
“我那个闺蜜——赵丽,她和中介老板有一张年度伙伴的合影。挂在中介公司墙上。我拍了照。”
刘燕沉默了三秒。
“这个很重要。这能证明她不是偶然介绍,是长期。”
那天晚上挂了电话,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把赵丽和中介老板的合影照片发给了刘燕。
第二件:我用另一个手机号注册了一个微信号。搜索了赵丽的手机号。
赵丽的微信不允许陌生人查看朋友圈。
但她的微信签名我看得到。
“用心交朋友,真诚待每一位。”
我退出来。
然后我又搜索了“孙建国”。中介老板。他的朋友圈是公开的——大量的房源推荐、成交喜报,还有几条团建照片。
我翻到了一条2023年发的。
照片是一张圆桌,十几个人在吃饭。文案写着:“感谢各位渠道老师,今年业绩创新高!”
我放大照片。
圆桌边的人我大部分不认识。
但有两个面孔我注意到了——赵丽坐在孙建国右手边,笑得灿烂。
另一个女人坐在对面。
我在维权群的聊天记录里翻了一下。
刘燕提到过一个名字:“方小曼。”
方小曼。就是刘燕的那个“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