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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事情的后果很严重。

广播站全员,连同我们班的班长,都被勒令写一份一千五百字的深刻检讨。

班长是个老实巴交的女生,叫李静,急得快哭了。

她找到我,希望我这个“文笔好”的年级第一能帮帮忙。

我还没答应,宋冉了一句。

“为什么要写检讨?”

李静愣住了。

“因为……因为我们犯错了啊。影响了升旗仪式的严肃性。”

“犯错的是谁?”宋冉问。

“是……是广播站的同学。”

“那为什么要让你写检讨?”

“王老师说,我们班是责任主体,稿子是我们班的,所以要负连带责任。”

宋冉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笑,不是冷笑,是觉得这事儿荒谬到极点的笑。

“连带责任?《民法典》都没这么判的。”

她拿过一张草稿纸,在上面画了个图。

“事件的责任方,是广播站的作员,他不属于我们班。我们班,是受害者。我们的演讲内容被替换,班级形象受损。作为受害者,我们不仅不应该写检讨,还应该向广播站追责,要求他们公开道歉,并赔偿我们班的精神损失。”

李静听得一愣一愣的。

“可……可是老师让写啊。”

“老师让,就一定对吗?”宋冉看着她,“法律讲究权责对等。我们没有作广播的权力,也就不应该承担作失误的责任。这是基本逻辑。”

那天下午,宋冉陪着李静,去找了王老师。

我没去,但我能想象到办公室里的腥风血雨。

半小时后,李静回来了,眼眶红红的,但眼神里带着一种解脱。

宋冉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李静告诉我们,宋冉当着王老师和教导主任的面,把那套“权责对等”的理论,加上“主体”、“客体”、“因果关系”等一堆法律名词,有理有据地分析了一遍。

结论是,让班长写检讨,是学校管理上的懒政和责任转嫁,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

教导主任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以治学严谨著称。

他听完宋冉的陈述,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拍板:我们班的检讨,免了。广播站的同学,检讨照写,但要加上对我们班的公开道歉。

李静对宋冉千恩万谢。

宋冉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我不是在帮你,我是在纠正一个错误的逻辑。”

这件事,让宋冉在班里封了神。

大家都觉得,有她在,就没人敢不讲道理。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

几天后,学校贴吧里,出现了一个帖子。

标题是:《震惊!高二某班女生巧言令色,哭班花,气跑老师,公然对抗学校规定!》

帖子是匿名的,但内容明显指向宋冉。

里面把劈桌子、怼许薇、拒绝写检讨这几件事,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遍。

把宋冉塑造成一个不服管教、尖酸刻薄的“女魔头”。

下面跟帖的人很多。

“这种学生就该开除!”

“太嚣张了吧,以为自己是谁?”

“心疼那个叫许薇的女生,肯定被欺负惨了。”

舆论开始发酵。

我看到帖子的时候,宋冉正戴着耳机在听什么东西。

我把手机推到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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