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悦是我大学同学,认识十二年了。
她性格开朗,人缘好,朋友圈里永远是阳光灿烂的样子。
明远还是我介绍给她认识的。
那年公司年会,我带明远去,林悦也在。
他们聊了几句。
后来林悦说:“你老公挺好的,稳重。”
我笑着说:“那是。”
那时候我不知道“稳重”这个词在她嘴里是什么意思。
明远住院那两年,林悦隔三差五来医院看他。
带水果,带汤,有时候还帮我在医院守一会儿,让我回家洗个澡。
我跟我妈说:“你看悦悦多好,这才叫真闺蜜。”
我妈说:“是挺好的。”
葬礼之后,我消停了大半个月。
整理遗物,办手续,处理保险理赔。
然后就是那天,我登录银行APP,看见了“粉钱”。
我没有立刻去找林悦。
我先做了一件事——查收款账户。
收款人姓名:林悦。
账号尾号:7736。
我闭上眼睛,靠在沙发上。
林悦。
我的闺蜜。
十二年。
我介绍给我老公认识的闺蜜。
在我老公化疗的时候来医院送水果的闺蜜。
每个月从我老公那里拿八千块“粉钱”的闺蜜。
我没有哭。
我打开微信,翻到林悦的朋友圈。
她有个儿子,叫豆豆,今年六岁。
我以前看见豆豆的照片,还夸过“真可爱”。
我仔细看了看豆豆的照片。
六岁。
“粉钱”从六年前开始转。
我心里有了一个答案,但我不敢确认。
三天后,林悦来了。
不是一个人来的。
她带着豆豆。
还有一个中年男人,西装革履,拎着公文包。
她站在我家门口,表情跟葬礼上完全不一样。
葬礼上她哭。
今天她没哭。
她的眼神很平静,甚至有一点点——得意。
“清清,有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
她牵着豆豆的手,走进我家客厅。
“豆豆是明远的孩子。”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袋。
里面是一张出生医学证明。
父亲那一栏:周明远。
“这是明远的骨肉。”林悦看着我,“按照法律,豆豆有继承权。”
旁边的中年男人打开公文包,递给我一张纸。
“沈女士,您好,我是林女士的委托律师。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周明远先生的遗产,豆豆有权继承二分之一。”
我看着那张出生证明。
看着上面“周明远”三个字。
又看了看豆豆。
六岁的小男孩,站在我家客厅,好奇地东张西望。
林悦蹲下来,摸了摸豆豆的头。
“叫阿姨。”
豆豆看着我:“阿姨好。”
我没说话。
林悦站起来,看着我。
“我知道这件事对你来说很突然。但明远走了,豆豆总要有人管。”
她的语气很温柔。
像安慰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
“五百万,一人一半,两百五十万。给豆豆一个保障。”
她看着我。
“清清,你不会连一个孩子的活路都不给吧?”
我盯着她。
十二年的闺蜜。
来我家探病的闺蜜。
在我老公快死的时候还来送汤的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