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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谁都看得出许书意在家中待遇的转变,可许爸却像个睁眼瞎,丝毫不见动静。

或许他不是没看见,只是懒得管。

整个人早已沉浸在老来得子的喜悦里,其他事都成了次要。

许书意跟许爸本就不亲。

过去十八年,她被亲妈照顾得无微不至,亲妈骤然病逝,她一时难以接受,总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少留意外界变化。

当初许爸要再婚,她只轻轻反对了一句,见许爸不听,也就没再坚持。

等她真正反应过来时,那寡妇带着孩子们早已登堂入室,再想赶人,已是难如登天。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许书意揣着满肚子憋屈在这个家熬了三年,苦楚没处说。

身边的亲朋好友总劝她“要大度”,说等嫁了人自然就好了。

她靠着这份念想,一忍再忍。

直到寡妇的大儿子结婚那晚,她对着一大家子宣布:“以后住在这个家的人,每人每月交十块钱生活费。”

许书意第一时间看向许爸,盼着他能站出来说句话。

这是她的家,凭什么她要交钱?

可许爸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那一刻,许书意才真切领悟:亲妈走的那天,她就已经没有家了。

当晚躺在床上,她想着死去的亲妈,越想越难过,一阵心绞痛袭来,竟晕死过去。

而来自二十一世纪、刚出了车祸的许书意,就这么“华丽丽”地接管了这具身体。

在二十一世纪活得闹心的许书意,到了这里索性彻底摆烂。

她每天循规蹈矩地上班,半点没有要在这个年代大展拳脚的想法。

她这份工作,还是死去的亲妈留下的——纺织厂的车间统计员。

若不是有这份工作托底,她恐怕早就被打发下乡当知青了。

来七零年代这一个月,许书意不是没想过搬出去。

她打听了,要是搬去纺织厂的宿舍,这个家以后肯定彻底没她的位置。

可厂里床位紧张,一个萝卜一个坑,她去看过,住宿条件比这儿还差:黑压压的泥胚房,又矮又压抑,一间房住十二个人,两人挤一张床,洗漱的地方离宿舍老远,实在不方便。

一想到要住进去,她就头皮发麻。

人多,是非就多。

留在家里,好歹明面上,那寡妇不敢随意苛待她。

许书意想到书中的遭遇,又有点后悔没搬去宿舍。

条件再苦,也比待在男女主身边要安全。

更糟的是,男女主第一次见面,她记得自己本不该在场,可刚才不仅在,还跟他们坐在一张桌上吃了顿饭。

这都叫什么事?许书意懊恼地想,都怪自己嘴馋。

不过是一个月没沾荤腥,至于吗?

全赖今儿个上午不上班,她又眼尖瞧着家里买了肉……

上午那会儿,许书意朦胧间听到身边有动静,翻了个身,继续睡。

纺织厂这两天订单不忙,车间主任让几个统计员轮流休半天假,今天正好轮到她。

她一觉睡到自然醒,不出所料没人来叫她起床。

他们早已习惯把她当透明人。

若不是还需要在许爸面前做样子,恐怕连她那份饭都不会留。

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姑娘,经历了丧母之痛,又看清亲爸本不爱自己,本就够灰心了,还要面对身边人冷漠到近乎漠视的对待,长此以往,心绪郁结,身体哪能不出问题?

许书意穿上厚厚的粗布棉衣棉裤,灰扑扑的,显得笨重无比,整个人硬生生“肿”了一圈。

不这样穿是真冷。

起初她还犟着不肯穿,只穿件单薄的棉衣出门,差点没被冻哭。

两次过后,她老实了,不管好看难看,把橱子里填了棉花的棉衣棉裤全套在身上,出门才不至于缩脖子、佝偻着肩。

她拿着洗漱用品下楼,一楼空荡荡的,想必人都出去了。

打开门,冷风直往脖子里灌,许书意缩了缩脖子,埋头朝公共水房走去。

公共水房有二十多平,白天黑夜都供热水,每月按人头收费。

地上铺着水泥,却满是水洼,要不是人来人往,早该结冰了。

她踮着脚尖避开水洼,往脸盆里倒了热水,拿出牙刷牙膏开始洗漱。

收拾完,端着东西匆匆回了家。

放下脸盆,许书意掏出一个小铁盒,挖了好大一块雪花膏涂在脸上。

天气冷,不涂点润肤的,脸容易皲裂,风一吹跟刀子割似的。

刚收拾完脸,门“吱呀”一声开了。

周红梅抱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风风火火地走进来,看到她明显愣了一下:“怎么没上班?”

“上午厂里休息。”许书意淡淡应了句。

周红梅没再多问,放下孩子,拎着满手的菜进了厨房。

周红梅就是那个寡妇,她的后妈。

一楼的格局是一室一厅一卫,二十多平的房子,挤得满满当当。

最大的家具大概就是那张餐桌,一米六长、一米四宽,几乎占满了整个客厅,人要从客厅过,都得侧着身子;贴墙的位置放着打磨光滑的实木沙发。

那小男孩睁着葡萄般的大眼睛,歪头好奇地打量着许书意。

许书意忍住想上手捏捏的冲动,站在原地打量他。

两周岁的样子,皮肤嫩的,小鼻头挺翘,小嘴殷红,在这个年代算得上少见的胖实。

“圆圆,过来。”周红梅在厨房朝客厅喊,脸上飞快地闪过一丝警惕。

许书意没错过那抹警惕,眼中掠过一丝嘲讽,扬声问:“周姨,锅里有饭吗?我饿了。”

“有,在锅里。”周红梅应着,牵着小男孩回了房间。

许爸跟周红梅结婚三年,许书意从没叫过一声“妈”,为了不让许爸难堪,一直喊她“周姨”。

许书意走进厨房,冷锅冷灶的。

她熟练地捅旺煤炉,把锅端上去热饭。

说是饭,其实就是一碗清得能照见人影的米汤,加一个杂面馒头。

要说许书意穿来这一个月最大的收获,就是能熟练地在蜂窝煤炉上做饭炒菜了。

倒不是她矫情,实在是吃不惯冷饭。

刚穿来时不会捅煤炉,吃了两回冷饭,肚子疼得钻心,从那以后,她就学着捅煤炉,再不敢嫌麻烦。

热饭的功夫,她盯着厨房那个上了锁的橱柜发呆。

刚才她分明瞧见周红梅手里拎着不少菜,隐约还透着一抹深红——该不会是买了肉吧?

越想越觉得是好东西,不然周红梅刚才不会把孩子独自留在客厅。

她是真馋肉了。

穿来快一个月,别说肉了,连点荤腥都没沾过。

听说是家里的肉票,全被周红梅拿去给她大儿子结婚应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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