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慌了。”周明薇在电话里说,“越是心虚的人,越怕别人知道他的弱点。”
果然,沈浩的大动作引起了连锁反应。
中山路商铺的原业主,得知房产被转手后,立刻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他们怕沈浩把房子再卖掉,到时候追讨更麻烦。
滨河公寓的业主们组织起来,集体投诉开发商违规加盖。城建部门介入调查,整栋楼的房产证被暂时冻结。
江景别墅的物业公司,听说新业主要“全面检测”,担心被追究车库沉降的责任,抢先发函要求沈浩承担维修费用。
最要命的是银行。
沈浩名下的十五套抵押房产,贷款银行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产权人变更却未及时报备,立刻启动风险核查程序。
“他今天接到四个律师函。”周明薇晚上吃饭时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天气。
沈清辞问:“我们要做什么吗?”
“等。”周明薇夹了一筷子青菜,“等他自己挖坑,等坑够深了,我们再轻轻推一把。”
第十一章:引爆第一颗雷
第一场官司来得比预期还快。
江景别墅的物业公司把沈浩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是:支付历史欠缴的物业费、维修基金及滞纳金,共计八十七万。
开庭那天,周明薇和沈清辞都去了。
沈浩请了个看起来很贵的律师,西装革履,滔滔不绝。主要观点是:物业费欠缴发生在沈国栋时期,沈浩作为继承人,只应承担继承后的部分。
法官问:“被告是否有证据证明,与原业主就债务承担有过约定?”
沈浩的律师信心满满:“我们坚持认为,历史债务不应由继承人承担。这是基本法律原则——”
“法官。”旁听席上,周明薇举起了手。
所有人都看过来。
沈清辞心跳加快。她看到母亲站起身,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
“我有证据证明,沈国栋先生在购房时,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房产的所有历史欠费。”
法庭一片寂静。
法警接过文件递给法官。那是一份《房产买卖补充协议》,最后一页有沈国栋的亲笔签名,期是八年前。
协议第三条白纸黑字:买方沈国栋承诺,自愿承担该房产截至过户止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维修基金等。
沈浩的脸瞬间惨白。
他的律师急忙说:“这份协议的真实性有待核实——”
“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周明薇平静地说,“我这里有沈国栋先生历年签名的样本,可供对比。”
法官看了看协议,又看了看沈浩:“被告,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沈浩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庭审结果毫无悬念。法院当庭判决:沈浩需在十内支付全部欠费及滞纳金。
走出法庭时,陈美娟冲上来拦住周明薇。
“是你!是你搞的鬼!”她气得浑身发抖,“那份协议你早就准备好了对不对?你故意害小浩!”
周明薇停下脚步,看着她:“陈女士,说话要讲证据。我只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在法庭上如实作证而已。”
“你等着!”陈美娟咬牙切齿,“我不会放过你的!”
周明薇笑了:“我等着。”
她拉着沈清辞离开,走出法院大门时,阳光正好洒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