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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灯光下,女孩子头发凌乱。

似乎是生怕他走掉,抓住他的手指因为用力而苍白。

睫毛低垂,樱唇紧抿。

一副明明被吓到,还硬撑着坚强的姿态。

心头,几分怜惜。

程烈伸过手臂,将姜絮轻轻搂到怀里。

“南城分局的刘队是我战友,他会帮你处理好,不会让这件事情传出去。”

姜絮靠在他口,轻轻点头。

扶住姜絮的肩膀,将她扶靠到枕头上,程烈抬起手掌帮她理理遮住脸的乱发。

“放心,一切有我。”

如兄长安慰一个小妹妹。

男人的语气和动作并不含什么情欲。

目送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病房门外,姜絮眨眨眼睛,破碎感的娇弱瞬间消失。

怜惜是男人动情的开始。

小火慢炖,再硬的骨头也会熬成上好的高汤。

程烈也不例外。

想到林淑,姜絮有些恶作剧地扯扯唇角。

“林姨,如果你知道,你为了让我离开你的养子,反倒将我推到你的亲儿子身边,会是什么表情呢?”

……

……

林淑一脸气疯的表情。

此刻,正在会所经理室发飙。

“宋雪川这个废物,连个女人都搞不定。”

上等紫砂杯摔在地上,碎成数片。

她气急败坏地站起身,看向站在桌前的会所经理。

“他人呢?”

会所经理低着脸,“被人带走了。”

“那就给我找回来!”

事情没办成。

眼下最重要的是亡羊补牢。

要是姜絮把状靠到谢老爷子面前,事情闹大,她只会难以收场。

“太太。”经理一脸为难,“这个恐怕有点难。”

“找个人你还不会?”林淑咬牙切齿,“你这会所经理的位子白坐的?”

“带走宋公子的是老九,四九城有名的大流氓,人家本不把我放在眼里。”

猫有猫道,鼠有鼠道。

谢家有钱有势,在商界呼风唤雨,会所经理在这里工作数年,人脉不少。

可是,这种地痞流氓,他也不敢招惹。

知道这些底层角色不好应付,林淑一阵头疼。

姜絮怎么会认识这种人物?

她抱起胳膊,沉思片刻。

“姜絮呢?”

“姜小姐被老九一块吃饭的客人带走了。”

“客人,谁?”

会所经理脑袋扎得像鹌鹑。

“听服务生说,老九叫他‘烈哥’,什么来头不清楚。”

“这也不知道,那也不清楚,你这个经理不想了吧?”

林淑抚了抚口,好不容易将气顺直。

“去给我查查这个什么‘烈哥’,到底是什么人。”

经理点头哈腰离开。

林淑从手袋里抓出手机,拨通姜絮的电话号码。

等待电话接通的时候,林淑做好心理建议,管理好语气。

“小絮啊,我是林姨,听会所经理说,宋雪川欺负你了?”

“林姨,他想强迫我。”

“这个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阿姨一定给你做主,让他给你赔礼道歉。”

林淑装出关切的语气。

“告诉阿姨,你在哪儿呢,阿姨现在过去接你。”

“多谢林姨。不过不用麻烦您了,法律会惩罚他的。”

林淑握着手机僵住,语气绷不住尖锐起来。

“你……你报警了?”

如果警方调查起来,她不是也要被卷进去。

信号另一头。

捕捉到林淑语气中的慌乱,姜絮从床上爬起身,走到窗边。

“难道,我不该报警吗?”

“当然不是,阿姨就是怕这件事情,会对你有不良的影响。”

“犯法的是宋雪川,我是受害者啊,能有什么不良影响?”

“是,你说的对,阿姨就是……关心则乱,你没事就好。”

“林姨放心,我一切都好,警方要给我录口供,先挂了。”

将手机放在窗台上。

姜絮伸过手指,将那只困在窗角蛛网上挣扎的七星瓢虫,小心取下来,握在掌心。

拉开纱窗,她将手掌伸到窗外,展开手指。

瓢虫抖了抖翅膀,飞起来,消失在夜色中。

姜絮仰脸,注视着远处的城市灯火。

林淑这种人,总爱高高在上。

大概是没想到,像她这种蝼蚁,也能逃出她精心布下的陷阱。

今天晚上,这位豪门贵妇只怕要睡不着。

笃笃笃!

房门被扣响。

提着晚餐的程烈率先走进来,身后还跟着两位目光锐利的便衣男人。

“这位是刘队和他的助手小吴,这是姜絮……”

介绍到姜絮的时候,程烈微微停顿。

“我朋友。”

朋友这个定义很微妙。

女朋友?

还是普通朋友?

刘队笑着与姜絮握握手,很自然地将她划入“程烈女朋友”的范畴。

毕竟,认识程烈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看他对一个女人的事儿这么上心。

大家分头入座,刘队语气温和。

“具体情况,程烈已经说过,宋雪川我会亲自审,这次过来就是帮你录一份口供。”

姜絮将当时的情况仔细说明,当然,略过林淑在茶里动手脚的部分。

在对方记录好的口供上,签字按好手印。

“这种情况的下,宋雪川能判几年?”

“强制猥亵加上非法拘禁,情节比较严重,至少三年起步,当然具体还要看法庭的裁决。”

刘队接过姜絮递过来的口供,仔细翻阅一遍,确定一些细节。

“从你说的情况判断,宋雪川绝对不是初犯,如果是数罪并罚,还要多判几年。

考虑到案件的情况,庭审的时候你不必亲自出庭,可以请律师做代理申诉。”

将口供交给小吴,刘队关切地询问姜絮几句,起身告辞。

姜絮站起身要送,被程烈按住肩膀。

“自己人,我去就行。”

刘队与程烈一起走出病房,来到廊道转角,示意小吴先走,刘队停下脚步。

“你小子行啊,交上女朋友还藏着掖着。”

“她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哥们以前可是侦察连的,这点情况还看不出来。”

刘队笑着在程烈口轻捶一拳。

“口红还在嘴上沾着呢,骗谁呢!”

程烈抬手,抹一把唇角。

指腹上一层淡淡的粉红。

姜絮的口红。

程烈:……

“回头有空带弟妹到家里吃饭,让你嫂子给你们炒几个拿手菜。”

刘队看一眼病房的方向,抬抬下巴,语气转为严肃。

“小姑娘经历这种事,心理多少都会受影响,好好哄哄,别跟在队里训新兵蛋子一样,拉个驴脸,嘴粹了鹤顶红似的。”

刘队离开。

程烈拐进洗手间,捧起冷水洗把脸,仔细洗掉颈上和唇上的口红。

他重新回到病房,姜絮正提过他打包的晚餐。

“我来。”

程烈主动按过塑胶袋,将打包回来的晚餐,在病床小桌上摆好。

递给她一盒米饭,拆开一双一次性筷子塞到她手里。

“趁热吃。”

“这么多我吃不完。”

“你先吃,吃不完给我。”

“你不嫌我脏?”

程烈正给小七打电话,随口回应。

“嘴都给我咬破了,还嫌什么嫌?”

一句话,之前在会所包厢里,二人纠缠的暧昧画面瞬间浮出水面。

当时的情况,与故意撩拨他不同。

那是一种完全不受控的裸的放荡。

女性本能的羞耻心升起,热意染红姜絮的脸颊和耳尖。

“程烈,你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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